2024年廣東省擬新建一批省重點實驗室,加快構建全過程創新生態鏈,不斷完善區域科技創新體系,扎實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本文小編將圍繞廣東省重點實驗室三大專題項目的申報條件、省內各地區獎勵等方面為大家作進一步闡述,供企業申報參考~
專題一:基礎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專題編號:20241201)
立項數量:10項左右
評審與支持方式:①采用競爭性評審等方式;
②省級財政一次性事前無償資助經費300萬元/項
申報要求:
1、建設基礎要求
申報單位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優勢明顯,在布局建設領域處于國內先進水平,能夠承擔重大科學研究任務,產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擬建省重點實驗室主要研究內容須與現有省重點實驗室錯位。
(1)申報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擬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A.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300萬元及以上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含子課題);
B.主持1項省自然科學基金杰出青年項目;C.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或省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及以上;以上3類項目(獎勵)均為2020~2022年間立項(獲獎)。
②研究團隊: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數量不少于30人,研究團隊人員配置合理。2020~2022年間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不少于10項,項目經費總額(不含配套經費)達1000萬元及以上;在被SCI等國際權威數據庫收錄的高水平科技期刊上發表論文80篇以上。
③科研設施:有相對集中且規模適中的科研場地,擁有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設施,具有良好技術支撐條件和學術活動環境。
④以往成果:整體科研水平較高,代表性成果國內領先,提供2020~2022年間獲得的3項代表性成果。
⑤開放合作:有實質性的國內外學術交流合作,儀器設備提
供對外開放共享服務。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擬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較強的綜合科技實力,產學研合作基礎良好。
②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科研和學術水平高,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能力。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數量不少于30人,研究團隊人員配置合理。
③擁有相對集中且規模適中的科研場地,以及較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設施。
④依托單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發經費數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充足穩定的建設、科研和運行經費保障。
⑤科研組織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比較完善,具有良好的創新文化氛圍。
2、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為廣東省內注冊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獨立法人單位。
(2)國家實驗室、廣東省實驗室及其分中心不能單獨或牽頭組織申報。
3、申報數量要求
(1)申報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每家申報單位原則上限申報1項,滿足下列條件的可增加申報指標,但申報總數不超過3項:
①2022年新立項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數量超過100項(不含)的增加1項申報指標。
②入選教育部雙一流學科建設3個以上的增加2項申報指標,入選1~3個的增加1項申報指標。
③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1家及以上的,增加1項申報指標。增加申報指標的單位須在申報時間內提供有效證明材料,逾期未報的不予增加。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各地市科技局(委)推薦申報數量不超過3項,如國家級高新區管委會向所在地市科技局(委)推薦申報,可增加1個申報指標;具有科技計劃項目推薦權的省直部門、省屬企業、在粵央企等單位可推薦或申報1項。
4、其它申報要求
(1)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必須全職全時在實驗室工作,固定人員不得與現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重復。
(2)申報省重點實驗室名稱應統一按“廣東省×××重點實驗室(2024年度)”格式填寫,其中“×××”指具體研究方向或內容。研究方向或內容應定位精準,不宜寬泛。
(3)項目執行周期為3年,起始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4)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建成運行2年以上的省直部門或地
市重點實驗室。
專題二:技術攻關類省重點實驗室(專題編號:20241202)
立項數量:10項左右,其中申報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2項(含深圳市1項),申報單位為企業的8項(含深圳市2項)
評審與支持方式:①采用競爭性評審等方式;②省級財政一次性事前無償資助經費100萬元/項,市級財政同步給予不低于100萬元/項的配套經費支持
申報要求:
1、建設基礎要求
申報單位技術攻關優勢明顯,在布局建設領域處于國內先進水平,能夠承擔重大科研攻關任務,產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擬建省重點實驗室主要研究內容須與現有省重點實驗室錯位。
(1)申報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擬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A.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200萬元及以上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含子課題)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含子課題);
B. 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400萬元及以上的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含子課題);
C. 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或省科學技術獎勵;以上3類項目(獎勵)均為2020~2022年間立項(獲獎);
D.廣東省高等教育“沖補強”提升計劃重點建設學科負責人。
②研究團隊: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數量不少于30人,研究團隊人員配置合理。2020~2022年間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總計不少于8項,項目經費總額(不含配套經費)達800萬元及以上,作為發明人參與授權發明專利30件及以上。
③科研設施:有相對集中且規模適中的科研場地,擁有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設施,具有良好技術支撐條件和學術活動環境。
④以往成果:整體科研水平較高,代表性成果國內領先,提供2020~2022年間獲得的3項代表性成果。
⑤開放合作:儀器設備提供對外開放共享服務,有實質性的國內外學術交流合作,產學研合作機制運行良好。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擬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較強的綜合科技實力,產學研合作基礎良好。
②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科研和學術水平高,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能力。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數量不少于30人,研究團隊人員配置合理,作為發明人參與授權發明專利30件及以上。
③擁有相對集中且規模適中的科研場地,以及較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設施。
④依托單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發經費數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充足穩定的建設、科研和運行經費保障。
⑤科研組織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比較完善,具有良好的創新文化氛圍。
2、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為廣東省內注冊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企業等獨立法人單位。
(2)國家實驗室、廣東省實驗室及其分中心不能單獨或牽頭組織申報。
3、申報數量要求
與專題一基礎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相同。
4、其它申報要求
與專題一基礎研究類省重點實驗室相同。
專題三:省市共建省重點實驗室(專題編號:20241203)
立項數量:3項左右,其中基礎研究類1項、技術攻關類2項左右
評審與支持方式:①采用競爭性評審等方式;②省級財政分別一次性事前無償資助基礎研究類、技術攻關類省市共建省重點實驗室經費200萬元、100萬元,地市財政同步資助強度不低于省級財政資助標準。
申報要求:
1、建設基礎要求
申報單位科研優勢比較明顯,在本專業領域處于省內先進水平,能夠承擔完成重大科研任務,產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擬建省重點實驗室主要研究內容與現有省重點實驗室錯位,基礎研究類和技術攻關類省市共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要求相同。
(1)申報單位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的,擬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A. 主持1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含子課題)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含子課題);
B. 主持1項資助金額為200萬元及以上的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含子課題);
C.獲得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或省科學技術獎勵;以上3類項目(獎勵)均為2020~2022年間立項(獲獎);
D.廣東省高等教育“沖補強”提升計劃重點建設學科負責人。
②研究團隊: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數量不少于30人,研究團隊人員配置合理。2020~2022年間固定在職研究人員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不少于6項,項目經費總額(不含配套經費)達600萬元及以上,作為發明人參與授權發明專利20件及以上。
③科研設施:有相對集中且規模適中的科研場地,擁有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設施,具有良好技術支撐條件和學術活動環境。
④以往成果:整體科研水平較高,代表性成果省內領先,提供2020~2022年間獲得的3項代表性成果。
⑤開放合作:儀器設備提供對外開放服務,有實質性的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產學研合作機制運行良好。
(2)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擬建省重點實驗室建設基礎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較強的綜合科技實力,產學研合作基礎良好。
②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科研和學術水平高,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能力。固定在職研究人員不少于30人,研究團隊人員配置合理,作為發明人參與授權發明專利20件及以上。
③擁有相對集中且規模適中的科研場地,以及較先進的科研儀器設備設施。
④依托單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3億元,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發經費數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充足穩定的建設、科研和運行經費保障。
⑤科研組織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比較完善,具有良好的創新文化氛圍。
2、申報單位要求
與同類別省重點實驗室相同
3、申報數量要求
粵東西北地區每個地級市推薦申報數量限1項,其中汕頭、湛江兩家省域副中心城市可推薦2項。
4、其它申報要求
(1)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必須全職全時在實驗室工作,固定人員不得與現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重復。
(2)申報省重點實驗室名稱應統一按“省市共建×××廣東省重點實驗室(2024年度)”格式填寫,其中“×××”指具體研究方向或內容。研究方向應定位精準,不宜寬泛。
(3)項目執行周期為3年,起始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4)所在地市政府出具書面承諾函,明確地方支持方式和經費保障。
(5)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建成運行2年以上的地市重點實驗室。
參考資料: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平臺基地及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的通知
廣東省部分地區省級重點實驗室申報獎勵